首页
工作动态
教育交流
留学服务
就业实习
留学中国
汉语推广
关于我们
当前位置:
首页
>
详情页
首页
工作动态
教育交流
留学服务
就业实习
留学中国
汉语推广
关于我们
当前位置:
首页
>
留学服务
>
公派留学
变更留学院校(机构)
来源:
时间:2020年10月12日
浏览次数:
【字体:
大
中
小
】
如留学人员申请变更留学院校(研究机构),须从“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”上上传以下材料:(1)个人书面申请;(2)原国外留学单位或导师意见函;(3)变更后留学单位或导师意见函;(4)如有国内学习/工作单位,还应提供国内学习/工作单位的同意函。未经批准,擅自变更留学单位或其它违反有关规定者,将按违约处理,本人和保证人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