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须知
来源:
时间:2016年0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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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条件
1、在国内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、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;
2、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;
3、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(满360天);
4、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(含硕士),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;
5、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(不包括 上海 、深圳)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详情况请访问http://www.cscse.edu.cn/publish/portal0/tab89/defaul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