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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须知

来源: 时间:2016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  基本条件
  
  1、在国内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、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;
  2、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;
  3、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(满360天);
  4、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(含硕士),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;
  5、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(不包括 上海 、深圳)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
  详情况请访问http://www.cscse.edu.cn/publish/portal0/tab89/default.htm